各設區市氣象局、應急管理局,楊凌氣象局、應急管理局,各有關單位: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氣象工作關系生命安全、生產安全、生活富裕、生態良好”。為了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氣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發揮氣象防災減災第一道防線作用,防范化解重大防雷安全風險,全面排查消除防雷安全隱患,尤其是防范易燃易爆與危險化學品場所的雷災事故的發生,切實做好防雷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防雷減災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按照省政府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會議安排部署,現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強化落實防雷安全主體責任
各級氣象、應急管理部門、各防雷安全單位、各防雷裝置檢測機構應高度重視防雷安全工作,全面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責任要求,牢固樹立防雷安全責任意識,強化落實防雷安全責任。
各級氣象部門應在當地政府的領導和協調下加強對防雷減災工作的組織領導,完善防雷減災工作機制,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與轄區內防雷安全單位簽訂防雷安全責任告知書,確保防雷安全責任落到實處。
各級氣象、應急管理部門應形成防雷安全綜合監管和行業監管合力,提高防雷安全監管效能,切實落實“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督促各級政府、各防雷安全單位將防雷安全工作納入安全生產目標考核。
各防雷安全單位必須全面落實防雷安全主體責任,主要負責人是防雷安全第一責任人,對防雷安全負全面責任,切實做到帶頭靠前指揮、親自帶隊檢查、親自研究部署、親自協調解決重大問題,切實做到防雷安全工作與業務工作同時安排部署、同時組織實施、同時監督檢查,確保各項責任落到實處。
各防雷裝置檢測機構應主動接受氣象主管機構的監督管理,嚴格按照《陜西省防雷裝置檢測單位管理辦法》的要求,合規合法的在陜西省境內開展檢測活動。
二、完善雷電監測預報預警機制
各級氣象部門應積極爭取當地政府加大財政投入,加快完善雷電監測和預警業務體系建設,積極主動、準確及時地做好雷電預報預警工作,不斷提高雷電監測預警水平,將各級安委會成員單位、各防雷安全單位負責人納入預警信息發布對象,加強氣象預警信息互通。各級安委會成員單位和各防雷安全單位應及時掌握氣象風險預警信息,有針對性地做好氣象災害防范工作。各級應急管理部門須充分發揮安全生產綜合監管作用,加強與氣象部門的協作,建立部門聯動和信息共享機制。
三、嚴格執行防雷安全年檢制度
各防雷安全單位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防雷技術標準要求安裝防雷裝置,認真執行防雷裝置定期檢測制度,其中易燃易爆場所的防雷裝置必須每半年檢測一次,其它防雷裝置應當每年檢測一次。各防雷安全單位必須委托在陜西省氣象局官網公示的、具備相應資質等級的檢測機構按照檢測報告有效日期和自身的防雷類別進行防雷安全檢測,及時消除安全隱患,確保防雷安全。其中,從事易燃易爆場所、危險化學品企業等防雷安全重點單位要求委托技術能力強、相關業績多、保障服務及時、信用信息評價等級高的檢測機構。各防雷安全單位嚴禁委托無資質、超越資質、掛靠資質、租借資質、不按防雷技術標準檢測或在聯合懲戒平臺受到處罰信息的防雷裝置檢測機構進行檢測。一旦發現有上述違法違規行為,將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嚴肅查處;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切實加強防雷安全監管工作
各級氣象、應急管理部門必須認真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防雷減災工作原則,按照“雙隨機一公開”的要求,聯合開展防雷安全專項檢查、重點抽查和綜合督查工作,建立防雷監管長效機制,嚴肅查處違反防雷安全法律法規的行為,依法維護防雷安全生產秩序。把防雷裝置檢測、檢查列入安全生產工作重要議事日程,加大雷電隱患排查和整治力度,全面摸排本行政區內的防雷安全單位基本信息,建立一企一檔,真正做到底數清、情況明、信息準、無遺漏,確保檢查“全覆蓋”,隱患“零容忍”。
五、全力做好雷電災害應急處置
各防雷安全單位應結合實際,建立和完善雷電防護應急預案。雷電災害發生后,及時啟動應急預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積極開展減災救災工作,確保高效妥善處置,盡最大努力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遭受雷電災害的相關單位和個人須及時向當地政府和氣象部門報告災情,并協助做好雷電災害調查、鑒定工作,嚴禁隱瞞不報。
六、加大防雷安全科普宣傳工作
各級氣象、應急管理部門和各防雷安全單位應在各級人民政府的組織下,通過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全媒體,加大宣傳力度,廣泛宣傳防雷減災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地典型雷擊事件開展雷電科普、雷電防護、災情處置等防雷減災知識宣傳教育活動,讓防雷科普知識進機關、進鄉村、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單位,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防雷減災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盡最大努力減輕雷電災害的影響和損失。
陜西省氣象局辦公室 陜西省應急管理廳
2020年4月30日